1.打火机、火柴等引火物品。
2.易碎品与各类容器,如玻璃瓶/杯、保温杯、冰盒。
3.禁止携带超规格充电宝(如20000mAh以上)每人限带1-2个,避免过量携带。禁止无标识、破损或改装充电宝。
4.自带的各类软硬包装饮料及袋装水,特别是含酒精饮料。
5.易投掷食品,或明显存在安全风险的食品(如水果或鸡蛋等)。
6.带有政治、种族、宗教、商业等内容的横幅、标语。
7.尺寸大于100CM*60CM的旗帜。
8.除婴儿车与轮椅等助行器之外的任何代步工具(如自行车电瓶车)。
9.动物(导盲犬除外)。
10.乐器,包括演奏乐器、口哨、喇叭、鼓。
11.各类易造成人身伤害的棍棒及尖锐物品(如自拍杆、长柄伞具)。
12.球、球棒、球拍、飞碟等可能影响体育比赛的器材。
13.体积较大、超过观众座席宽度的箱包。
14.未经授权的专业摄影与摄像设备(不包括小型手持的摄影摄像一体机设备)。
15.可能影响赛事进行,或分散参赛运动员注意力的未经授权物品(如收音机、激光装置)。
16.未经授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