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2024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正式公布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、质量指数继续保持在“满意”区间,高于全国平均水平,得分首次跻身全国前十,并继续保持在西北地区的领先地位。这一成绩标志着新疆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显著进展。
近年来,自治区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,始终坚持质量第一,聚焦民生关切和群众“急难愁盼”的公共服务问题,全面加强质量管理。通过制度创新、数字化转型、资源整合和品牌建设,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,提升各领域服务质量。自治区质量和知识产权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自治区市场监管局)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,依据《自治区质量强区建设实施方案》《服务质量监测技术指南》,连续多年与全国同步开展全区14个地(州、市)的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监测,强化综合评估和精准施策,有针对性地做好组织协调和对接,推动各地各部门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。
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由市场监管总局按照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部署,每年在31个省(区、市)开展并通报。2024年首次引入公共服务质量指数,涵盖公共教育、医疗卫生、公共文化、公共体育、政务服务和养老服务六大领域,从有形性、可靠性、响应性、保证性和共情性五个质量维度,对公共服务的硬件配置、服务承诺兑现、响应时效、人员能力及管理能力进行全面评价。监测采用网络调查为主、电话调查为辅的方式,覆盖全国300多个地级行政区。
数据显示,我区公共服务质量实现新突破,重点领域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。公共教育、医疗卫生、公共文化、公共体育、政务服务、养老服务六大监测领域的服务质量指数均超过全国同类领域水平。有形性、可靠性、响应性、保证性、共情性五个质量维度的指数也全部高于全国同一维度值。
下一步,自治区质量和知识产权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自治区市场监管局)将继续把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“隐形质量基础设施”,持续开展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监测,坚持“服务为民、质量为先”理念,联合自治区教育厅、卫生健康委、文化和旅游厅、体育局、数字化发展局、民政厅等部门,共同推进六大监测领域的巩固与提升,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、便捷、高效的公共服务。